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,为维护法律尊严并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现发布悬赏公告,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。
执行案号:(2024)京0106执15151号 执行标的:276,284.74元及利息 悬赏金: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八
被执行人信息: 胡鑫源,女,1999年9月11日出生,汉族 户籍地:北京市顺义区仓上小区28号楼 身份证号码:23230119990911
悬赏金支付条件包括: - 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- 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 - 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- 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
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范围限于: - 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、金融理财 - 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、房屋、车辆、船舶、航空器、生产机器设备、库存产品、生产原材料等 - 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、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
举报人可通过电话、邮寄等方式,或直接前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。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史金霞 邮寄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1034号 联系电话:010-86339951
科元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